办理车牌委托书7篇
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被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在办理事务和工作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会用到委托书你知道委托书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办理车牌委托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办理车牌委托书1
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贵所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机动车_______________业务,请予办理为感。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经办人: (签名)
年 月 日
办理车牌委托书2
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办理(车辆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 的机动车的 业务,在上述业务事项内,受托人有权代理委托人向贵所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签署有关文件资料以完成相关手续,本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上述行为均予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个人身份证: 个人身份证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办理车牌委托书范文篇3
现有我公司上海大众桑塔纳轿车,车牌号为xxxxxx,因车辆号牌损坏需要更换,现授权委托xxxx办理更换手续。望贵单位给予办理。
授权有限期:XXX年1月7日-XXX年1月31日
委托人:xxxxxxxxx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 )
xxxxxxxxxxxxxxx
XXX年1月6日
办理车牌委托书3
XXX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兹委托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到贵所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码)为:的机动车 业务,请予办理为感。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
经办人: (签名)
年 月 日
注:
1、
2、 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委托书的真实性。 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住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 委托人、受托人所提供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 受托人在办理受托的'机动车登记业务时,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集手续由受托人保证其真实有效。
5、
6、 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私车)。 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7、 委托书及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留原号牌申请
本人(单位)现新购壹辆 (来自:www.77 3N.cOm 校园 生活网:办车牌委托书)牌汽车,车辆型号 。车架号码,发动机号 。现自愿继续使用原号牌,原号牌号码为: ,此号牌已使用三年以上,请批准使用为感!
申请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办理车牌委托书4
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为 的 , (车辆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 办理 的机动车 业务,在上述业务事项内,受托人有权代理委托人向贵所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签署有关文件资料以完成相关手续, 本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上述行为均 予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有效。
委托人: 个人身份证:
受托人: 个人身份证
XXX
20xx年XX月XX日
办理车牌委托书5
现有我公司上海大众桑塔纳轿车,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因车辆号牌损坏需要更换,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办理更换手续。望贵单位给予办理。
授权有限期:20xx年1月7日-20xx年1月31日
委托人:
被委托人:
20xx年1月6日
办理车牌委托书6
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机动车办理__________________业务。委托人在上述事项内签署的有关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表达,本委托人均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天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签署或盖公章) (签署或盖公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的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5、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7、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应明确。
XXX
20xx年XX月XX日
办理车牌委托书7
现本单位委托XXX)办理车牌号(车架号:)等相关事宜,望相关单位予以办理。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XXX年XX月XX日至XXX年XX月XX日。)
委托单位:
受托人:
XXX XXX年XX月XX日